歐盟汽車安全新規生效
時間:2012-12-18 14:43:00來源:yinhecms 點擊:0
2012年11月1日,歐盟汽車安全新規定正式生效。新規定將對新生產的機動車提出新的安全要求,其中強制要求包括:安全帶提醒設置、電動車安全要求、操作簡單的兒童安全座椅設置(ISOFIX)、在發生事故行李箱移位時對乘客的更好保護以及胎壓監測系統。此外,汽車還需配備檔位指示器,便于駕駛者省油、降低溫室氣體排放。2009年制定的通用安全法規已經對這些設置提出要求。此次新規替換了2009年通用安全法規中的50多個指示,成為簡化歐洲立法、減少機動車行業法規和行政負擔的典范。
歐盟副主席、工業和企業委員Antonio Tajani表示,我們致力于改善歐盟駕駛員、乘客和道路參與者的整體安全,這些新規將通過降低事故可能性提高安全水平。
2009年的通用安全法規要求汽車在2012年配備電子穩定系統ESC、高級緊急制動系統AEBS、車道偏離報警系統LDW、制動力輔助系統BAS,對輪胎要求配備低滾動阻力輪胎LRRT和胎壓監測系統TPMS。
11月1日后對新車的強制安全要求有:
1. 駕駛員座椅需配備安全帶提醒裝置,提醒駕駛員系好安全帶;
2. 電動汽車必須滿足嚴格的電池安全要求,確保汽車使用者不會遭受來自車身部分或發動機的電擊;
3. 汽車需配備至少2個兒童安全座椅接口(ISOFIX);
4. 汽車需粘貼新警示標簽,在有前向安全氣囊保護的座位需要安裝背向后仰式嬰孩安全裝置;
5. 副駕后面座椅必須牢固,以防事故中行李箱前移帶來的危險;
6. 汽車輪胎需平配備胎壓監測系統;
7. 新型乘用車必須配備檔位指示器,實現燃油效率最大化。
以上安全要求將成為新生產機動車的強制要求(例如2012年11月1日以后的車型認可汽車),自2014年所有歐盟市場上的新車需強制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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